郵件系統是學校信息化的重要應用之一,是學校管理、對外交流合作的重要途徑。為促進學校郵件系統的規範、安全和有效運行,特制定本辦法。
第一條 我校郵件系統面向在編教工、全日制學生提供永久免費個人郵箱;各部門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申請開設部門郵箱。
教工用戶郵件系統訪問網址:http://mail.just.edu.cn;
學生用戶郵件系統訪問網址:http://mail.stu.just.edu. cn。
第二條 教工郵箱默認用戶名為“12位工号”,域名為“just.edu.cn”;學生郵箱默認用戶名為“學号”,域名為“stu.just.edu.cn”。用戶可自行通過“郵箱别名設置系統”設置一個别名。部門郵箱用戶名根據申請設定。
第三條 信息化建設與管理中心負責郵件系統的運維管理;負責對用戶的帳号、密碼進行日常管理;配合公安機關進行非法郵件的檢查;因郵件服務器維護而必須暫時停止服務時,提前以網站公告、群發信件等方式通知用戶。
第四條 郵件系統用戶須遵守國家相關計算機、互聯網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,遵守所有使用電子郵件服務的網絡協議、規定、程序和管理,不得利用學校郵箱作分發垃圾郵件,自覺維護學校郵箱的嚴肅性。如有違反,用戶承擔由此造成的相關責任。
第五條 郵件系統用戶對自己的郵箱密碼安全負全部責任,并對使用該郵箱的所有行為負責。
第六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,學校有權中斷或終止用戶郵件系統服務;情節嚴重的,移交司法機關處理。
(一)利用電子郵件故意傳播非法或不健康信息;
(二)違反信息安全保密條例造成失密;
(三)利用電子郵件對他人進行騷擾;
(四)盜用、破壞他人帳号;
(五)其他違反國家相關網絡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。
第七條 郵件系統用戶如發現任何郵件系統使用異常的情況,應立即告知學校信息化建設與管理中心。
第八條 對于機構有變動的部門,應及時與信息化建設與管理中心聯系,進行郵箱帳号的修改。學校有權對撤銷建制或長期閑置的部門郵箱帳号進行銷戶處理。
第九條 師生在日常辦公、學術交流等公務活動中,應使用學校郵箱。
第十條 本辦法自學校頒布之日起執行,由信息化建設與管理中心負責解釋。